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承德市承德县满杖子乡原党委书记胡海金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胡海金利用其女儿操办婚宴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6.85万元;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胡海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胡海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贾志勇醉驾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2月24日,贾志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深入核查发现,2021年国庆节假期、2021年12月24日,贾志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酒店、公司办公室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23年7月,贾志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张家口市蔚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吴永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吴永借逢年过节等机会收受礼金共计1.35万元。2019年7月,吴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吴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吴永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石家庄市井陉县苍岩山镇对固兰沟河道私挖乱采监管不力等问题。2021年上半年,苍岩山镇乡村两级河长未正确履职,巡查固兰村河段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固兰村河道非法采砂石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未正确履行职责,打击盗挖砂石不力致使大量河道砂石被挖,村民河滩地被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2022年3月,群众反映上述问题,该县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将问题核实清楚、处置到位。2023年5月,石家庄市苍岩山镇固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固兰村河道村级河长吕珍庭,镇党委原委员兼武装部长、固兰沟河道乡级原河长关启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保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镇长孙瑞红受到诫勉处理,镇党委原书记、苍岩山镇河道乡级原总河长刘敏慧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及时发现143家肉类加工企业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部分企业排污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等问题。2022年4月至5月,该局在未严格区分不同肉类加工企业投资总额存在较大差别等情况下,对上述143家企业均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6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执法六中队中队长高东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局长助理范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党组书记、局长刘瑞章受到诫勉处理。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均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严肃查处并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省委、省纪委监委一以贯之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带好头、做示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元旦、春节重要节点,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作风顽疾露头就打,对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快递送礼”、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现象严防严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要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将惩治震慑、完善制度、教育引导贯通起来,把培树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井陉县人民灌区管理处原主任田永明、副主任王军朝等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井陉县委批准,井陉县纪委监委对井陉县人民灌区管理处原主任田永明、副主任王军朝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田永明、王军朝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支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和发放职工、临时工补助、饭费等。田永明、王军朝等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田永明、王军朝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1日,市委第十提级巡察组巡察井陉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十提级巡察组组长李占考主持召开与井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振生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李占考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冯振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李占考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新一届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时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敢于打破套路,不断增强巡视震慑力、穿透力。本轮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的实际行动。市委提级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履行职能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坚持严的基调,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查,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李占考强调,市委提级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结合纪委监委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政治要求,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希望井陉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支持配合提级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坚决正视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推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推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冯振生表示,此次提级巡察是对井陉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好巡察各项任务。要增强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虚心接受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持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委第十提级巡察组将在井陉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262919,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000651811(只接收短信);专门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932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十提级巡察组(邮编:050300);电子邮箱:sjzswtjxcz010@126.com;专用二维码;同时在县纪委监委机关门口,井陉宾馆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井陉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市委第十提级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井陉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井陉县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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