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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暨县级统筹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井陉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1 18:18:18 阅读量:6867

中共井陉县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县委办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县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问题类型、5个具体问题,县委办公室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完成5个,其中长期推进的3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进行深入交流,没有真正入心入脑。学习记录简单,有的只记录标题,部分人员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不符。谈话时部分人员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好。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推进,完成进度100%。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办公室学习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每周四召开办公室全体会议,并要求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会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单位阶段性统一订购学习书籍,为每个科室配发《中国共产党简史》《为什么是中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并要求每个人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及时交流反馈。整改成效:各科室之间加强了交流联系,能够更深层次地领悟上级文件精神,营造了办公室间良好的阅读氛围,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之后会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不够到位。县委办按通知要求制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措施,但未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未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二是县委办落实《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不够到位,实施意见要求2019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比上年减少70%,实际减少46.7%。三是县委办未按照县审计委员会文件要求落实内部审计制度。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时限为2021年4月30日。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全县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教育警示大会,向全县下发通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单位干部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对违反会风会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对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推广,并向全县下发通报表扬宣传。二是列出督查计划,按照省市要求对督查检查考核实施计划管理,计划外确需开展的临时性事项经分管县领导签批同意,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请两办督查室备案;统筹开展督导,县委督查室与政府督查室、县大督办积极沟通对接,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避免同一事项重复督导、多次督导,最大限度减少督导次数;开展暗访督导、点对点精准督导,严格按“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最大限度给基层让出时间抓落实。三是成立县委办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核定监督。整改成效:已整改到位,1至4月对疫情防控、护林防火、项目建设等暗访检查督导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1.4%。在审计方面,目前县委办各项财政收支十分明晰,每次收支都经过领导层层审定、严格把关。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议事规则不规范,监管督导责任落实有欠缺。一是党组织议事规则不规范,领导班子会议较少,研究问题记录简单。二是对全县文秘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到位。县委办开展工作仅限于通知征订文秘工作刊物,没有对文秘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的相关资料,未对各单位班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格式进行统一。三是党务公开指导督导不到位。县委办没有按照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没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材料;巡察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党务公开要求不清楚的现象。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时限为2021年4月30日。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出台《中共井陉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同时增加领导班子会议次数,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二是结合组织部开展的新任公务员培训班,开设公文写作课程,特别是针对全县党委会议记录、上报材料格式等进行详细讲解;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的通知》,对相关格式要求、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有关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三是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并前往民政局等单位对党务公开细则进行现场培训指导。整改成效:领导班子会议严格按照制度召开,会议次数增多,会议记录更加详细,比之前有很大改善。其他问题也已整改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1)报销不规范。一是凭证要素填写不全。2019年4月17日差旅费报销,没有填写报销人、报销部门、审核人。二是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记账凭证,无接待公函,无接待人员清单。(2)对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单位招投标监管不严,井陉县委办公室更换接待调研用车,竞争性谈判的3家公司中的2家(石家庄淮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华忠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有共同股东。县委办与石家庄市翔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工程未上班子会研究。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推进,完成进度100%。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如实填写凭证,收取报销凭证时按要求审核,理清报销人、报销部门、审核人的关系,按照规章制度报销;按要求整改公务接待报销方面的问题,及时出具记账凭证,收取接待公函,列清接待清单。二是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监管力度,各项招投标工作经开会研究决定,严格审核竞争性谈判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有共同股东、是否存在各项合作关系)。整改成效:严格按规范出具凭证,尤其是接待人员时收取公函,填列人员清单。同时,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审核每次招投标。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建设方面

5.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1)党员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离退休党员6人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2)党内组织生活有待加强。一是党支部手册记录的谈心谈话少。2019年、2020年两年只有三次谈话记录。二是为民服务开展活动少,2019年只记录一次。三是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2020年1月9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实到人数23人,实际签到人数24人。(3)发展党员程序需规范。2017年1月13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受预备党员一名。党员名册记录转正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支部手册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没有其延期转正的原因。(4)党费收缴不够规范。2018年8月22日第30号记账凭证和2019年12月12日第22号记账凭证显示直接在工资内扣缴党费,每季度扣缴一次。2020年6月10日第17号记账凭证显示党费从通讯补扣缴,每半年扣缴一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推进,完成进度100%。具体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电话告知等手段通知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二是随时开展党内谈话并按要求记录在支部手册上;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并按时记录;将会议请假人员按要求记录在支部手册上。三是按程序、按要求发展党员。四是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并开具总收据。整改成效:一是离退休人员按要求参加了1月14日支部大会、3月29日党课教育活动。二是对照《关于对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5次;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每周五开展清扫天路、龙王山公园植树等为民服务活动共4次;将每次会议请假人员及原因记录至支部手册上。三是今年上半年未发展党员。四是每月按时向每位党员收缴了党费,并开具了总收据。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22046;电子邮箱:xwbxzk2015@sina.com。 

中共井陉县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委编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统筹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学习制度制定不详细,学习内容方面未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明确要求。二是政治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氛围不浓,指导督促检查不够,存在被动学习现象。学习记录不规范且内容少,有的班子成员仅记录了学习内容的标题。三是未严格执行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活动安排,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四是班子成员对“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相关内容掌握不全面,学习成效不明显。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截止2021年5月31日,学习贯彻各类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及通知60余篇,其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19篇,努力用理论思想武装头脑,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要求立即纠正不认真、不细致的工作作风,立即调整相应工作学习制度,明确工作重、要点,补充完善学习计划内容,提升全体干部理论水平。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一是未认真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二是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中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不深入。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制定了理论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周五学习活动内容。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部署、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景,切实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编委办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少,更新不及时。

针对该问题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政务、党务公开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多元化公开,全面打造阳光党务。

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四、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备案表党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报告、拟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备案表均无党支部盖章;重点发展对象综合考察预审登记表无填报时间和县委组织员办公室意见。

针对该问题,我办对党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安排党务人员到组织部、机关工委学习发展党员规范流程,由于中共井陉县委编办支部章启用较晚,未启用前,经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批准,由支部书记签字代替。

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五、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

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纪要中,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对“一岗双责”一知半解,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针对此项问题,我办强化机制建设,牛建斌同志为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全面工作,支部委员魏彦军同志,负责纪检工作,王海霞同志负责组织、宣传等工作,为严格制度倡谦,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抓好责任落实,班子成员积极践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

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六、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

井机编委办2019年14号文印发时间为3月8日,15号文印发时间为3月5日;井机编委办2020年10号文印发时间为5月25日,11号文印发时间为5月6日;22号文印发时间为10月9日,23号文印发时间为8月5日,时间前后矛盾;2020年井机编委办共发文23个,漏编井机编委办〔2020〕5号文。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文件起草、校对、审核、签发、文号编排等环节的责任事项及责任人,特别是业务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要求,认真细致,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36939;邮政信箱:中共井陉县委编办。

 中共井陉县委编办党支部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方面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7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7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系统性不强”的问题。我委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学党史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了《井陉县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学习计划》,坚持理论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学习任务,丰富学习内容,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历史》、毛主席“延安整风”三篇论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县委政法委将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从根本上有效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

二是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质量不高,落实有偏差”的问题。我委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整理,补充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计划。于2月底召开县委政法委组织生活会,总结通报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党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的程序,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实效,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建设。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在今后开展的主题活动中,做到严格规范。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井陉县2020年第三季度平安指数在9个转型升级县中排名靠后”问题。我委组织有关县直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扣分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重点在刑事治安案件、进京赴省访、网络舆情、校园安全等方面分析研判。各部门就各自承担的考核任务,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年底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是“网格员手机终端配备和使用未实现全覆盖,有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针对“网格员手机APP开通250人,开通率低”的问题,目前全县网格员总数350人,手机APP开通333人,开通率95.14%,剩余17人属于深山区村庄,无联通网络信号,暂时不能开通。针对“综合执法APP登录及案件办结”问题,目前全县乡镇综合执法队员开通APP171个,全部实现系统登录。针对“公众版APP推广应用方面”问题,目前全县公众版APP推广注册数达942个,此问题将长期推进。

三是“治安保险工作推进不力,参保率低”的问题。2019年任务完成率14.8%,2020年全县农村家庭治安保险完成率15.22%,完成率有所提高。

四是“村级综治视联网延伸覆盖进展慢”的问题。目前,全县17个乡镇17个示范村已全部将村级综治视联网安装到位。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发动不够全面宣传氛围的高压态势没有完全形成”的问题。县扫黑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宣传、再动员,进社区、校园、进企业、进场所、进家庭、进门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适时曝光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鼓舞和号召全社会自觉同黑恶势力做斗争,在全县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二是“线索摸排工作不扎实,线索来源主要是公安摸排和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较少,质量不高”的问题。县扫黑办畅通举报热线、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利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将发现的线索录入平台,提高信息运用综合化水平。对尚未查结的线索,相关部门逐级负责,推动应查尽查;对已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采取提级核查、异地核查的方法重新核查,排除地方干扰。县扫黑办适时通报线索核查质量检查评估,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核查质量检查评估活动,切实压实线索核查责任,确保线索核查质量。

三是“2012年至2019年,刘风林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为微水村党总支时任书记刘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3月22日召开县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3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刘风林案件为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别于3月30日和4月8日政法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县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持“刀刃向内”,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内容,填写河北省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经认真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已责令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重新装档。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办公室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写作和文件管理,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公文用语,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2018年我委分四次付给井陉县人民招待所餐饮服务费,共计18000元整。每年县财政局为常委单位核定的招待费用一般用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接待使用。因单位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审批手续不规范,导致公务接待处置不严格。今后将加强财务制度的规范性,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提出的四项问题,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精、工作不认真,对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研究不透彻,运用不规范。我委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我委2019年3月6日购买的空调,12月27日购买的办公桌椅和3台格力空调均已录入国资系统。6月19日从井陉县陉微家电经销处购买的是打印机硒鼓、碳粉、驱动板等耗材,属于低值易耗品,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12月25日从井陉县华欣综合经营部购买的沙发套价值在1000元以下,也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反映出我委财务管理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明细账登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健全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固定资产及时核减,管理使用明确到人。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规定执行不严肃的问题。我委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记录标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在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沟通酝酿论证,在会议记录中要严格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留存档案。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我委政治处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的会议记录格式进行详细记录,严格规范使用党员大会记录本、支委会议记录本等。同时,切实加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督导检查工作,促使党建台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19年7月22日对于永强值班期间外出聚餐饮酒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井纪〔2019〕111号)。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做到不脱岗、不离岗,严格值班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要求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2021年1月,我委对正式人员的岗位进行了内部调整,由李彦霞具体负责执法监督科工作。今后,我委将加大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交流力度,不断提升业务驾驭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履职能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22204;邮政信箱:井陉县幸福西街11号县委政法委邮政信箱;电子邮箱:zzczfwjx301@163.com。

 中共井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统筹巡察组向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工作和推动整改落实。在2021年2月24日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党组书记明确表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2021年3月4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1年3月18日、25日和4月13日、22日,先后召开了4次巡察整改调度会,要求各责任科室和单位根据职责内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在巡察整改期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分发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时限、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有力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强化督导,全面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调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方法,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五是统筹结合,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整改落实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重四创五优化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同时,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全程跟踪督导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各分管领导、科室和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整改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党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交通运输局机关没有制定学习计划,每人的学习笔记,所学内容都不一样。通过谈话了解交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掌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增加了学习研讨和专题辅导的次数。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大理论学习的考核力度,将理论学习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共性目标内容,年底将制定考核细则单独下发,考核细则强化了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并按照宣传部门学习要求,制定每月学习内容,力求在学习内容上广泛系统。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领导干部每次学习后统一按照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三是着重突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内容学习,编制了《2020年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习资料》,并分发每位领导加强应知应会内容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的时效性。四是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学习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的党员学习教育材料。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工作部署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措施。经查阅,2019年4月县政法委《关于完善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后,交通运输局没有研究部署、抓好落实的相关资料;2020年5月《井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后,交通运输局只有传阅记录,没有研究部署、抓好落实的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关注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对上级的文件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科室牵头抓落实,并做好工作落实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上级文件的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大局开展日常督导检查,围绕上级文件安排部署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围绕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关于发展大局、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难事、急事,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把上级安排和领导交办的事情、任务分解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按照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要求,制定下发了《全系统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实施办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抓好前期各项工作,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据交通运输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职责,成立了230余人的应急队伍,抽调客运、货运车辆各50辆作为应急保障车辆,应急救助机械设备50余台套,储备了融雪剂、编织袋、标志标识牌等必要的应急物资,全力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大气污染防治中扬尘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8月市环保局对井陉县兴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物料覆盖不完善造成粉尘污染罚款2万元。2020年9月27日石家庄重点工作大督查指出井陉县307国道郝家窑村段道路破损严重,经常堵车;307国道北横口至核桃园段洒水频次较低,扬尘严重。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市大气办通报南绕城高速施工工地未采取抑尘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累计出动洒水20000余次,清扫车6000余次,清理公路沿线各类垃圾9000余立方。国省干线巡查总计5000余次,县乡公路巡查总计3500余次,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车辆684辆。投资800余万元,更新纯电动客车20辆。二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督导检查力度,严查物料覆盖不严、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施工工地未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扬尘治理等行为,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 120辆。三是重点加大对307国道、微矿段、平涉线、衡井线、宜微线、井石快速路、旅游环路等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采取机械与人工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对路段进行责任分解,定人、定责、定路段,明确了每个路段的车辆、司机、责任人。由洒水车先行对路面进行冲洗后,清扫车、吸扫车进行精细化清扫,机械化清扫每日不低于4次,机械化清扫以外时间段,由养路工巡查,发现抛洒物人工清理,及时清运公路路界内两侧积土、垃圾。同时,安排洒水车合理洒水每天对路面实施洒水降尘不低于5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及时调整路面保洁方案,增加夜间洒水频次,每日不低于8次。今年以来已出动洒水车4100余次,清扫车1300余次,清扫垃圾1470余立方。四是结合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预防性养护,对307国道天长段病害处置。南关双桥眼路基沉陷段下挖1-1.9米后,回填砂砾路基,铺筑双层水稳基层、双层沥青面层;南关单洞眼路面病害,对旧路面进行碎石化后铺筑双层沥青面层;对郝家窑段、超限站和新桥桥头路面坑槽,进行嵌灌处理后铺筑双层沥青面层。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养护施工任务,累计完成路面铣刨2800平方、嵌灌150余平方米、挖补坑槽1000余方。

(3)对本单位的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解决不及时。一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给付不及时。交通运输局迎宾路改建工程、良河西至南障城公路改造工程和井元路公路大修项目施工均已完工,项目总投资132225.4487万元,财政已拨付93628.957 万元,剩余38596.4917万元尚未支付。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不到位。交通运输局未严格落实制定的《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件2018年3起,2019年2起,2020年2起。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县域内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进一步防范和规避项目建设资金风险。二是针对拖欠的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了项目建设资金跨年度支付方案,并出具资金支付承诺书,分年度进行支付,直至支付完毕。三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有关问题,完善了《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2项,并加强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日常检查,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农民工实名制,以及《井陉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

(1)监管督导责任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交通局及其下属单位未按县审计委员会文件要求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公路管理站、地方道路管理站领导调整未进行离任审计。交通局下属单位事企不分。下属企业石家庄路通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公路管理站独资企业井陉县兴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企业化运营,企业法人没有在企业工作,两公司分别由工程队和公路管理站运营。公路管理站、客运站、地方道路管理站“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在票据上签字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属单位监管督导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明确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要求每位班子成员于年底结合各自分工,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明确党组书记约谈的内容、程序及相关要求,务求通过约谈,全面掌握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督促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四风”新动向和重要时间节点,预先对各单位提醒监督,早打招呼,防止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结合年度考核,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将监督网络向基层延伸,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接待工作,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格处理程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制定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对离任审计的内容、程序、组织实施部门及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由局财务审计科组成离任审计小组,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财务审计,目前已完成地方站、公路站领导干部调整离任审计,并出具了离任审计报告。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石家庄路通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公路管理站独资企业井陉县兴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化经营,先后完成了人员划转及企业法人认定工作,夯实2家企业公司化运营模式,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四是对公路管理站、客运站、地方道路管理站“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问题,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局安监科、财务审计科负责加强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杜绝问题发生。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浮在面上,以文件落实文件。2019年5月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后,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没有根据全县实际制定,照抄照搬市里发的文件,方案除了落款和时间外与市工作方案一字不差。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文制发及收文办理工作制度》,对文稿进行五次审核把关,由拟稿人员对文稿进行初审,科长进行复审,分管领导审核,凡文稿质量不过关的,一律退回重写。办公室审核确定发文类别、范围及编号,审核完毕后,送局主要领导签发。力求内容既结合实际,又要体现上级文件精神,落实领导要求,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数据准确无误,文字表达规范精炼。二是尽量减少文字工作的数量,提高文字工作质量,增强目的性和效果,能够合并的文字材料尽量合并,能够言简意赅的材料决不长篇大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问题

(1)党务公开需规范。交通运输局没有严格按照《井陉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对党务公开相关要求不了解,党务公开只有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的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井陉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特别是具体负责党务管理的人员加强党务公开内容学习,不断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的制度化、公开化、经常化。党务政务公开内容都要经局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档案,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井陉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党务公开。今年以来,累计公开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3项。

2.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问题

(1)报账凭证不规范。一是票据不全。交通运输局2018年1月31日第29号凭证,拨入冀建财(2017)335号公路恢复重建基金无票据;2018年1月31日第30号凭证,应附票据8张,实际只有一张;2018年2月28日第66号凭证兴通公司大梁江旅游路90万资金无票据;2018年2月28日第50号凭证,没有票据报销;2018年4月19日支付凭证共计5张,无发票。二是白条入账。交通运输局2019年1月31日第43号凭证,预付兴通公司柏山一大梁江旅游路工程款白条入账。公路管理站2020年5月7日第I号凭证,无发票,只有银行缴款凭证;2020年5月14日第3号凭证白条入账。三是报销凭证填写不规范。2018年3月12日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补助无名单。 2018年4月26日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缺少出差人姓名和出差事由,无报销人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31日第29号凭证,拨入冀建财(2017)335号公路恢复重建基金,因财政入账通知单为多笔款项,额单据在2018年1月31日第36号凭证后附,已复印此通知单作为29号凭证依据。二是2018年1月31日第30号凭证,应附票据8张,因账务调整,此笔付款发票在2018年2月第2号凭证后附。三是2018年2月28日第66号凭证兴通公司大梁江旅游路90万资金无票据已于2018年底作账务调整。四是2018年2月28日第50号凭证,此项拨款为应付往来款项,发票于2016年12月第8号凭证后附,已复印发票后附第50号凭证。五是2018年4月19日支付凭证共计5张,相关票据已后附。六是2019年1月31日第43号凭证,预付兴通公司柏山一大梁江旅游路工程款,因财政账务调整,已将此笔业务调整为预付款。七是公路管理站2020年5月7日第I号凭证无发票,相关票据已后附。八是2020年5月14日第3号凭证相关票据已后附。九是2018年3月12日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补助,此为单位固定电话费,不是个人通讯补助,因此只有电信部门开具的发票。十是2018年4月26日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已按要求补充规范。十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县财政部门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加大财务审核、审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固定资产监管不够严格。公路管理站多笔固定资产没有入账,国有资产有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补录了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凭证号为2020年1月6号和6月9号。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四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是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六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七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针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使用是否高效等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对隐瞒不报、故意损毁、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建设方面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中共井陉县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委员会工作开展材料,仅有党委会会议记录。记录显示: 2018年至2020年每年仅召开了一次党委会,党委会议内容都是研究发展党员事项,除此以外党委没有召开过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交通局直属单位党委2017年至2019年未对运输管理站党支部进行考评,2018年至2019年未对地方道路管理站党支部进行考评,2019年未对公路路政管理站党支部进行考评。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党组会会议制度》,从会议组织、议事范围、议题的提出与确定、议事程序与纪律和决策的执行与督办等方面提出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党组会会议。二是研究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明确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评价项目、结果运用等细则,从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运行制度、工作保障等方面细化量化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考评工作。三是考核采取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考核成绩排名较后的,采取定期反馈、动态管理的方式,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2)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2017年11月9日采购绿化喷洒车3台,共计1296000元,2019年9月5日采购洗扫车2台、洒水车3台,共3028400元。查阅局班子会议记录未发现对以上事项研究采购事项、安排使用资金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组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拟上会的重大议题提前印发,并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和会前酝酿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和全面性,遵循“一会一档”原则,每次会议后都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会议纪要一同整理归档。

(3)党内组织生活有待加强。一是党员谈心谈话少,要素记录不全。交通局6个支部共党员245名,2019年谈心谈话共 22次。2020年谈心谈话共14次,其中3个党支部没有进行谈心谈话。交通局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无谈话日期、谈话时间、谈话地点。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为民服务活动少。为民活动参加人数少,部分活动只有几人参加。2020 年运输管理站没有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地方站只有2月和3月开展了两次为民服务活动。三是党员大会填写实到人数和签到人数不符。公路路政管理站党支部、公路管理站党支部党员大会多次出现实到人数与签字人数不符问题;四是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走过场。运输管理站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应到 29人,签字11人,参加评议人数不到应到人数的一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二是制定完善了《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做到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有矛盾磨擦的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从制度层面规范党员谈心谈话。三是对党员谈心谈话认真记录,进一步完善谈话日期、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完整记录党员谈话内容,形成整套完整的谈话资料。四是结合开展的“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先后开展8次为民服务活动,为分包小区清扫院落、整理环境,为客运站清洁候车厅、停车场、院落卫生等,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五是针对党员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记录不完善的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整改,由局人事科牵头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审核,查找出记录不完善、信息不完整等各类问题12项,并由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完善。六是要求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并认真填写规范会议记录,局人事科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审核,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填写会议记录。

(4)党员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交通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党支部部分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组织意识,严格党组织纪律,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养。二是严格组织活动考勤制度,保证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权力和义务。三是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纳入不合格党员名单并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处理。目前,已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提醒3次。四是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勉强要求参加党内有关会议,指派党员负责联系,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意见和要求。五是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一样,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发展党员程序需规范。一是公路工程队《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中没有公安机关及计生部门盖章,在《接受中共预备党员票决结果报告单》中没有党支部决议、支部书记签字和党委列席人员签字。在《接受中共预备党员票决结果报告单》和《关于审批范菊文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中填写的表决、赞成票数不同。二是公路路政管理站党员两名、公路管理站两名党龄起算时间错误,批复按期转正,批复党龄起算时间与党龄实际起算时间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3月23日组织举办一期党建业务培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有关业务骨干作专题辅导,着重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的业务指导,规范发展工作。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基本掌握规范程序,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把好党员发展政治关、程序关、质量关,确保发展党员每个环节、每项步骤都合法规范。二是组织安排人员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查漏补缺,对排查出的6项问题分别进行了整改完善,进一步促进发展党员资料规范化。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交通运输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也高。目前,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巡察组要求及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锲而不舍深化“四风”整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井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举一反三,提升整改实效。坚决打消一切“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我们的工作来一次全面的大检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整体提升各方面能力。针对反馈的问题,不单是剖析各个问题产生根源,还通过横纵向联系的方式,自查相关工作是否也存在类似原因,从而进一步研究更具针对性、指导性的整改措施。如在整改“工作部署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措施”问题上,我们不为整改而整改,而是力求举一反三,不但要“补短板”,还要“强监管”,更要“创亮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各项工作部署。

(二)完善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落实到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自巡察反馈以来,共修订完善或建立了学习制度、农民工工资、党组织建设、审计、公文管理等14项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健全的制度,要强化执行力度,狠抓制度落实,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执行制度敢于追责,加强工作督查和违规情况通报,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确保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长效作用,防止问题反弹。

(三)不忘初心,推进交通发展。要持续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运输精神。要把巡察反馈意见需长期推进的措施作为局党组今后每年的重点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做到业务工作与巡察整改工作一起抓、一起干,持之以恒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做到有始有终、善始善终。以巡察整改和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三重四创五优化”等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谋划好全县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工作,保持干事创业敢担当的精神和冲劲,加强对交通运输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有效提升整体能力,推动全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022006;电子邮箱:jt2021ok@126.com。

 中共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到2020年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城管大队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城管大队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作为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决定,切实领会“两个维护”“两个自信”的重要意义是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核心所在。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抓好整改落实采取的措施:一是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作“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主动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细化梳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三是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县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自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以来,城管大队党支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深化好,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方面10个方向17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17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9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自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开支部大会专门就学习问题提出要求;学习内容由党支部制定计划,按部就班,进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周自学一次,笔记一篇。我们将应知应会内容打印出来,发到每个班子成员手中,并要求班子成员记入学习笔记。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

注: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2021年度,我们在疫情过后,首次党员学习大会,专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学习部署,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并有计划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注: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关于“阶段性工作重视不力,推进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桃洼街大修及其他道路铺设工程,该项目因2020年11月份沥青铺设条件受限,经技术处理,现已完成整改。二是井陉县县城桥梁栏杆维修改造工程,2021年2月调整后的相关资料整合后报送财政评审出具定案单(受疫情影响1月份项目无进展),财政局落实资金后进入招投标流程,该项目已于3月招标,3月底进场施工,4月底已完成施工。

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本次已经阶段性任务办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前期谋划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严格把控资料准备环节,加快前期手续跑办,缩短审核时间。

注: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已办结)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方面

关于“财务工作未按照领导分工认真执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经过局务会研究,结合我单位班子成员职数不够的实际情况,我们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局三重一大会议,议定调整分工等事宜,现已明确分工。

注: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方面

一是关于“县城公厕惠民作用不明显”问题

(1)问题:公厕数量少,人员密集地方厕所设置较少或没有。

整改措施:市场胡同、陉山双星楼南侧和车站街是人员密集地方,方案确定为在这三个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公厕,安装装配一体式公厕,现已竣工。

注:已完成。

(2)问题:部分厕所没有指示牌,或指示牌位置不合理,不能引导群众及时找到厕所。此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整改措施:县城区现有26个公厕指示牌,计划再增加22个指示牌,固定在主次干道灯杆上,规范指示牌位置设置,引导群众找到厕所。

注:已阶段性办结。

(3)问题:部分公厕开门晚,关门早,甚至存在长期锁门现象。

整改措施:通知公厕管理人员,公厕24小时对外开放。

注:已完成。

二是关于“部分路段路面、路牙设置较高”的问题

(1)问题:进入华盛超市路面较高,部分车辆通过此处拖底,影响居民出行。

情况说明:经咨询产权单位(糖酒公司),该处路面加高是因为华盛超市位于低洼处,为防洪和避免幸福东街雨水顺流进入超市(1996年、2016年洪水曾灌入商场、超市),不得不加高路面,阻挡顺流而下的雨水。糖酒公司强烈要求不能降低该处路面,并出证明说明情况。

(附情况说明)

整改措施:积极沟通,多方咨询,采取其他措施改善车辆通行不便的现状。

注:阶段性任务已办结。

三是关于“部分路灯未及时维护”的问题

(1)问题:和谐广场路段部分路灯不能照明,影响百姓出行。

情况说明:韩信公园及和谐广场路段路灯归住建局园林中心管理,电源控制箱设在公园管理房内。

整改措施:积极与住建局对接,函告其及时维护管辖范围内的路灯。

注:阶段性任务已办结。

四是关于“”金良河桥南侧分部分梁栏杆较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2021年4月10日,由水景科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栏杆修复,已经整改完毕。

注:已完成。

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城管大队于2019年6月24日自住建局划转出来,但未在编办和组织部门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无法在政务网注册,如公开党务政务,仍需在住建局公开。因此存在内容少,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整改措施: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

注:长期推进。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问题

情况说明:经查,我单位主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陪同就餐,其余人员是环卫科和市容所的工作督导人员,检查工作结束在宾馆吃的便饭。两桌餐共计586元。

整改措施: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抓好接待工作落实。

注:已完成

3.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关于“违规收取污水处理费“”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上安电厂建成循环利用设施,不再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废水情况,并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市容市政服务所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2018年以后已停止征收该厂污水处理费,收取的320000元污水处理费已于2020年4月28日退回上安电厂。

注:已完成

4.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协议和合同不规范、不完整”问题

整改措施:将合同存在的不完整事项,财务人员与经办人立即和相关人员联系,已将合同补充完整。

注:已完成

(2)关于“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有5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电动割灌机4台、割草机1台、执法记录仪2部、高压清洗机2台、净水机1台。财务人员立即将5项录入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同时录入2021年固定资产账。垃圾桶未入固定资产账,是因为垃圾桶属于低值易耗品,县城地处城乡结合部,垃圾桶分布零星、偏远,不利于监管,导致垃圾桶损坏,丢失严重,更换率很高,所以不宜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标准执行;订立合同、协议时严格按照《合同法》,将合同信息规范完整,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 严格依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物品记入固定资产台账。

注:已完成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2019年10月份井陉县旅发大会,我单位2019年6月24日划转,7月份、8月份组建单位,各方面制度不够健全,运行管理存在疏漏。正值旅发大会之际,我们承担的任务重、时间紧,边安排部署边启动对县城市政维修维护、广告牌匾整治等工作。

整改措施:今后的工作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将涉及到的事项落实到位。

注:长期推进。

(2)关于“未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注:长期推进。

(3)关于“党员发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经查阅和核实,2019年6月份,住建局开始机构改革,城管大队从住建局划转出来,因为原来隶属于住建局党组,城管大队支部不能直接向机关工委报批党建事宜。一直到2019年11月28日,我单位正式在机关工委成立独立的支部。2020年3月26日,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机关工委报批。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机关工委批复。

整改措施:与入党积极分子履行谈话程序,要求其按时递交思想汇报。

注:已完成。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确实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2021年度,已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业务、党建两手抓。

注:已完成。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助推城市管理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做到学习活动全覆盖,全面提升人员政治能力和素质水平。创新学习方式,适应新形势新需求,提高学习活动吸引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考核,确保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严守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廉洁、政治清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021603;邮政信箱:井陉县城陉山大道18号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邮政编码:050300;电子邮箱:sjzcgjjxx@163.com。

 中共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支部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井陉县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统筹巡察组向井陉县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通过与领导班子及部分党员座谈发现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停留在面上,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及“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3月4日、11日、18日和2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敏分四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及“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领学,3月30日对学习效果进行集中考试,确保应知应会知识入心入脑。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在学懂弄通、学以致用指导科技发展上下功夫。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局班子领导创新方式方法,重实际,接地气,结合我县科技工作实际,先后6次到乡镇和企业进行党的理论宣讲,推动理论学习向基层、向企业延伸,使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不深入。党组未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方案,对必要的内容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井陉县科技局党组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结合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制定学习方案,完善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必学。同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依托我县丰富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到井陉天路、挂云山革命烈士纪念馆、洪河槽抗战纪念馆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让大家经常性地对照党章党规、先辈先模、民意民声,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成效不明显。剖析党组织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方面做得不到位,真学真懂真信的学习目标有待提高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措施》,将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二是印发《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问题征求意见表》16份,利用两周时间广泛征求对党组及班子个人存在的意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达到真学真懂真用的学习目标。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对中央、省、市、县重要工作部署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对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资金、奖励补助金及疫情防控等重要事项,未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是梳理了承担的省、市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行自查,细化各项任务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召开班子会,对今年以来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资金、奖励补助金及疫情防控等重要事项及时调度、认真谋划、强力推动。

(2)关于“对本单位的工作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3月2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井陉县科技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贾秀敏任组长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绝对领导,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防范风险挑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制定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机关各科室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变化以及内设机构职权、业务流程、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对风险点管理台账进行了调整,针对日常工作和调研走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更新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及规则。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会议召开不及时、不严谨,会议数量及内容不足,内容存在签名笔记雷同等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重新完善和修订了《井陉县科技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议事的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内容、参加人员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关于“存在科技项目立项重建设轻科研倾向。大部分项目科技含量低甚至没有科技含量,项目中用于建设的资金比例大,用于科研资金的比例小”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科技项目的立项制度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职责,保证科技项目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创新服务等研发内容为主,减少科技创新条件建设的比例,提升科技项目的科技含量。二是加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对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进一步规范,确保科技项目的承接单位用于建设的非必要的资金不列入科技项目支出,提高科技类项目中用于研发的资金比例。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长期固定租用一私家车作为办公用车使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使用规定,坚决杜绝私车公用、公车私用现象。二是加强公车使用监督,严格实行加油卡加油,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喷涂“公务用车”和“12345”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3.资金管理方面的廉洁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改建办公室、租用办公场地、举办培训班等项目存在变通票据入账”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改建办公室、租用办公场地、举办培训班等项目存在变通票据的跨科目支出的情况进行修正,加强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对资金支出类别准确定位,合理支出,做到票据入账规范有序,杜绝变通入账出现。二是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了《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科技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将所有涉及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上会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制度和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收支核算,设立和使用专账,确保专款专用,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资料保存完整。

(2)关于“科技项目承接单位资金管理混乱,下拨承接企业科技项目存在企业丢失账本、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的科技项目承接单位进行1次业务培训,重点突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规范记账,妥善保存。二是责成丢失账本的井陉县苍岩山镇常青养殖场依据银行流水、票据存根等凭据,重新建账、记账,把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补充记录完整,做到准确、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待加强,存在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混淆开会研究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于3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井陉县科技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是责任主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了2020年党建工作汇报,就抓好2021年年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局长贾秀敏强调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通过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来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规范党组会、班子会等议事决策程序,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分别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做到准确记录、专人负责。会前征求相关领导和科室意见,列出上会研究议题,确保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有待完善。2017年以来,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重要人事安排存在未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2月28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科技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了重大事项落实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大额专项资金研究决策做出了明确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事前审批,按照标准提交局务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加强沟通,及时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必要时邀请分管纪检监察室列席涉及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的党组会议。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应进一步规范化和增强严肃性”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提升支部组织力。2021年3月27日,组织党员参观学习井陉天路精神,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同时,高标准完成局机关党建活动室建设。

(4)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和对党员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紧盯重点人员、重要时节,不断强化党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2021年4月1日,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会,告诫大家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进一步营造了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群众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每周开展不定期作风纪律检查,每个月实现检查全覆盖,纪律检查情况在局系统进行通报。同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甄别鉴定,对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的,一经查实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作出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之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和行动准则,并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对易存在风险漏洞的科技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及财务、公车管理等方面形成有效监管措施”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井陉县科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由党组每年至少组织2次对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科室,抓好安排部署和监督落实。二是3月18日,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夯实责任基础。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台账》,将科技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及财务、公车管理等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纳入台账管理,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2022855;电子邮箱:jxxkjrc@163.com。

 中共井陉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26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井陉县林业总站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林业总站于巡察反馈会后的第二天(2021年2月25日)上午召开会议,成立了以林业总站支部书记韩润军同志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工,将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了“巡察县林业总站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3月2日上午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对照反馈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剖析了问题原因,研究了整改措施,一致认为要通过整改达到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党员管理、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效果,促进造林绿化和护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井陉县林业总站关于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整改建议和保障措施。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林业总站党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林业总站班子成员按照班子分工具体抓好落实。二要完善制度,强化督查。各责任科室、责任人要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要分类梳理,扎实推进。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完成;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加以协调推进。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整改期间,林业总站党支部书记先后多次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将任务层层分解,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要求各责任领导迅速行动,对所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期间,党支部书记认真听取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推进整改落实的进一步措施,不断对整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完善了《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财务管理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签到请假考勤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民主评议支委会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员学习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员学习制度党日活动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对积极分子管理培训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费收缴制度》等多项制度,有力推进巡察整改,促进我单位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整改中始终坚持政治定力、增强思想自觉,坚持实事求是、聚焦问题,确保整改见到实效。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学习不够深入。党支部会议内容多是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进行交流,学习笔记记录简单。学习没有真正入心入脑,谈话时部分人员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好。

整改措施:制定《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员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给每名党员购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简史》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会议开展交流,党员学习计划中的每篇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完毕后,要求都要在笔记之后写出学习体会。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印发一份应知应会一百题,让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在心。

整改成效:党员会议开展了交流,党员学习笔记记录完毕后,都在笔记之后写出了学习体会,提高了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水平。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一是主题教育开展广泛听取意见活动时,林业工作总站在井林总支〔2019〕5号文中,“在11月10日前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详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经查阅林业工作总站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没有相关记录。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21日林业工作总站上党课,10月22日在森林消防大队上党课。林业工作总站党支部手册中没有相关记录。

整改措施: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记录补充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将2019年10月21日林业工作总站及10月22日在森林消防大队上党课上党课情况补充在党支部手册中。必须吸取教训,严格党支部手册管理,认真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工作。

整改成效:已经整改完成。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3)重点工作推动不力。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市级拨付井陉县资23215300元,林业总站没有很好结合实际并详细化落实措施。2019年工程验收合格382.6亩,利用191325元,市级财政收回23023975元。

整改措施:一是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于2019年6月28日才成立,我站接管项目后,马上对太行山生态绿化项目进行了清理。二是因我县整个项目资金在年度之间是滚动使用,不是一对一的发放,好多资金还是按上级下达造林任务提前预付了。三是因第三方验收严重滞后,没有按正常造林一年及时验收。四是机构改革,造成各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不熟资金下发迟。

整改成效:截至2019年12月底所有验收合格的面积,市级资金按每亩500元的标准已全部拨付到位。

(4)对县委部署的党建工作落实乏力。2019年7月11日井陉县委组织部印发《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经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林业工作总站没有对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未能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整改措施: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方案进行部署并进一步落实。①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积极创新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党支部的号召力凝聚力。③推动制度机制落实和优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④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党建一线倾斜。⑤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每个科室按照党建要求,每月按要求向网上推送发表党建文章。

整改成效:已经完成了整改。

(5)落实绩效考核方法不到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制定《井陉县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办法》,林场职工绩效考评表考核档次随意填写,领导评定评语空白,未能按考核办法认真执行。

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问题,林场对《井陉县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照考核办法对林场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职工绩效情况进行了重新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定表认真对每一位林场职工进行了重新考核。

整改成效:林场场长分别对每一位职工全年及每季度的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行了认真评定,形成得分和排名成绩。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6)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违背了“四不直接分管”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单位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认真系统学习了各级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尤其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进行深入研读。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对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搞好整改。二是深入研究、调整分工。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财务管理领导分工,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由林业工作总站党支部副书记、总站站长杨永芳分管单位财务工作。三是狠抓落实、扎实整改。根据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办公室对领导工作分工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分管单位财务领导杨永芳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接,所有财务票据必须由杨永芳签字把关。

整改成效:目前,我单位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

(7)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对不主动。林业工作总站2019收到三次野猪破坏耕地庄稼情况反映,2020年收到九次野猪破坏耕地庄稼情况反映,至今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

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河北省人民政府还没有制定相关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规定:全市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野猪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只可驱赶,不能随意捕杀。

2021年2月23日,国家林草局召开了试点省野猪危害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会上对包括河北在内的六个试点省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尽快出台野猪危害防控的具体方案,下半年见成效,并给其他省总结出可借鉴的防控办法。3月3日,我站按照省市林业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全县的野猪等野生动物2016年—2020年的致害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待省市防控方案出台后,严格按照上级防控措施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进行有效防控。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将野猪致害情况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同时邀请了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来我县进行了专题调研。二是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到补助资金4万元。

整改结果:已经完成整改。

2.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

(8)违规支付资金。2020年2月5日林业总站与河北佳宝律师事务所签订为期三年的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5000元,甲方应于每年三月底,向乙方支付当年法律顾问费用。林业总站不严格按照合同执行,2020年3月2日一次性支付给河北佳宝律师事务所15000元。

整改措施:建立《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3月23日我单位采取措施整改,佳宝律师事务所把2022年法律顾问费5000元退回到河北南寺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账户上。

整改效果:已经完成整改。

3.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

(9)财务管理不规范。建立《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7月份用工工资表一(辛庄林场)合计实发工资52020元,支付交易成功总金额49620元,与实发工资表数额不一致。河北南寺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支付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建筑服务与工程服务费用387022.74元没有工程合同,仅附有《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整改措施:

①辛庄林场对账目进行了仔细查看,发现形成此问题的原因是用工工资表中工资卡的开户行不同,支付交易成功的49620元的工资卡开户行为建行,剩余2400元的工资卡开户行为农村信用社,财务是分次转账,第一次转账建行工资卡49620元,第二次转账农村商业银行工资卡2400元,造成第一次支付交易成功总金额49620元,与实发工资表数额不一致。

结果:辛庄林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整改,让财务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学习改正,要使财务工作要更加严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②河北南寺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支付井陉县市政工程公司工程款时,只附下达资金文件,没有附带双方签订的合同。需要说明的是在招投标完成以后,双方就签订施工合同,一式6份,相关部门都有保存。

结果:已经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组织生活不严肃。2019年8月8日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22人,与会人员签名只有13人;2019年12月7日支部党大会实到人数22人与会人员签名只有14人,缺席人和缺席原因没有填写。2019年1021日党课教育活动记录应到人数26人,实到人数20人,缺席5人,与会人员签名13人。2019年12月7日党支部生活会会议记录简单,仅记录会议程序。2019年党委(总支)考评结果应为上级党委(总支)填写,却由本支部填写。

整改措施:制定《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民主评议支委会制度》;2019年8月8日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22人,这是林业总站党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实际到会22人。由于支部刚成立,管理不规范,当时没有领到支部手册。以后支部手册一定严格管理,认真记录,党支部生活会会议记录今年一定详细记录,改变简单记录的状况;支部考评结果以后绝不由本支部填写。建立《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并不断坚持落实。

整改效果:已经整改完成。

(11)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2020年3月27日、5月6日、9月11日三次支部党员大会,2020年3月27日、5月12日、7月13日三次党课教育活动记录,缺席人均4人,该4人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措施:制定《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严格管理;该4人为退休老党员,体弱有病,其中一人已经多年卧床不起。今年开始另外三人带病坚持参加党员活动。

整改效果:已经整改。

(12)发展党员不规范。2020年3月26日支委会议记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记录推荐人选;4月7日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选后没有明确培养人。

整改措施:制定《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党对积极分子管理培训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已经按照要求进行支部会议推荐。有培养人,但是没有记录在支部手册,以后严格记录,规范记录。王宇确定为积极分子后的培养人为张彦明,许二友;张博培养人为杜永亮、张璇;赵娇娇培养人为李同利、王墨生。由于今年党支部党员变动,今年确定王宇培养人为许二友、段润泉;张博培养人为杨永芳、杜春林;赵娇娇培养人为李同利、王墨生。

整改效果:已经完成整改。

(13)对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20年4月20日市第五督察组发现辛庄乡三个村防火检查站防控不严。2020年11月市委市政府暗访又发现测鱼镇朱会村、锦山检查站防控不严等问题。

针对2020年4月20日辛庄乡三个村防火检查站防控不严问题,整改措施:2020年4月23日辛庄乡对所有检查站点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检查站点“十有”、“四不放过”等进行了再强调、再培训,加强观念及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追责情况:2020年4月24日对黑水坪检查站值班人员印栓牛、冯连英、曹家庄检查站值班人员赵四保、赵国元栾庄检查站值班人员杨玉柱、贾国庭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针对2020年11月测鱼镇朱会村、锦山检查站防控不严问题,整改措施:11月29日测鱼镇对检查点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规范填写出入登记表,严格执行“四个不放过”措施,加大巡查力度。追责情况:2020年11月29日测鱼镇对朱会村当日值守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日工资。在镇村大会上对检查站工作再要求、再部署,确保在森林防火期内工作履责到位。对锦山检查站“二维码”不能使用问题。要求乡镇对防火二维码张贴情况逐一检查,有破损、丢失的再发放、再张贴,现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防火办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进一步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的,及时通报,责令限期限时整改。确保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安全。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和县委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林业总站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在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县林业总站公共信息栏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403318556;邮政信箱: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办公室;电子邮箱:270106949@qq.com。

 中共井陉县林业工作总站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落实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从而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重要契机。局党组肩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对反馈问题挂单销账,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审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元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彦军、盖建霞,一级主任科员梁永庭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科长(主任)为成员,总体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抓好落实。二是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学习不够深入,履行职责不够到位、资金管理不严格,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等三大类的10个问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类施策,整体推进,做到一事一议,一事一案,一事一档。三是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推进会,督导各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督促推进。

(三)细化责任分工。为更全面更细致地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整改工作领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进行分析和再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问题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落实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不反复,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规范工作开展,用制度来保障巡察反馈问题真正整改、长久整改,也使各项工作开展更加正规有序。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大类10个具体问题,我局党组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阶段性任务已完成,需要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内容的熟悉程度和知识水平。坚持好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好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内容,联系审计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让学习真正入心入脑。2.专门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专题闭卷考试,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测试,有力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应知应会内容的理解。下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力度,注重对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的检查测试。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已于4月26日召开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县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梁永庭主持。会议传达了《关于调整井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人员的通知》,学习了省、市审计委员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县审计局汇报了2020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讨论了《井陉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关于“内审工作推动乏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4月20日,组织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等39个县直单位,微水镇、秀林镇等17个乡镇,县医院、中医院、一中、二中、职教中心,共计61个单位分管内审工作的副职领导、内审工作具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通报了2020年的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21年内审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并由业务局长进行现场内审业务培训。今后审计局将通过现场指导、业务交流、片区联络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并通过搭建交流推广平台,灵活运用自学、研学、讲学、比学,“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构建多维度分层次立体式学习格局。围绕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注重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亮点。各部门及乡镇的内审人员要通过内审工作的开展加强单位内部“体检”,从内控风险管理上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合理合法建议,做好本单位的内审工作。2.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重点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提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在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上建议巡察部门将各单位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巡察内容。

(3)关于“对县委部署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乏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县委《井陉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了《井陉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井陉县审计局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并于3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按照方案、细则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使基层党建工作在规范达标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2.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作并悬挂党务公开栏,并对党费、人员任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组织部、机关工委对接,学习借鉴先进党务工作经验,完善党务公开内容。

(4)关于“审计报告公开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经与有关主管机关协商,可以在向社会公布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中,一并公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2.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的各项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检查。将审计发现的固定资产是不入账、票据不规范,涉及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督促其制定相关制度,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未建立内审机构、未使用政府记账平台记账等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从制度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问题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统一差旅报销标准,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稽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会计和审核人员已对以往的财务账目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真实、不完善、不合规的单据重新核查,补充完善差旅费报销单、统一差旅报销标准等。并以此为鉴,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重新整理合同,对审计业务约定书、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合同、信息源入网安全责任书、软件销售合同等不完善地方及时与对方进行了协商沟通,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鉴,今后要严格合同决策、审核、审批、签订流程,确保合同签订零风险。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问题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召集,提前通知党员参会,让参会党员提前有准备、有安排。对极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者说明原因,确保参会人数符合法定要求2.加强会议记录业务学习,安排一名党员负责按要求规范填写支部手册,会议结束后由支委会进行检查,提出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会议记录。3.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签到制度,并在会议结束后进行检查,整理入档。4.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党员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今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党支部要求3名未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写出情况说明,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内各种活动,通过参加党内各种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3)关于“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1.补充完善了2020年党小组会议关于推荐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会议记录。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步骤,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不缺项,不漏项。2.重新补充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更正了列为积极分子的时间。3.今后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审计局党组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将结合审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审计促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三)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审计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力量,担当作为,有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22188;邮政信箱:井陉县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审计局;邮政编码:050300;电子邮箱:jxsjj_ok@126.com。

 中共井陉县审计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   


 中共井陉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井陉县统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统筹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统计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巡察是对局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坚决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落实。

(一)迅速安排部署。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指出巡察整改既是适应井陉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全局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聚焦反馈的3个方面12项问题,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存在根源和原因,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陈贵荣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组织分管科室相关人员研究制定了《落实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市第四统筹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照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坚决做到不走样、不敷衍、不反弹,经过1个多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9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完善学习制度,定期集体分组讨论、科室内部研究、每月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等内容,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各类学习活动6次,用心撰写学习笔记,杜绝“拿来主义”及照搬照抄等行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统计年度工作任务中并完善制度,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清单。三是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把好政治方向。

3.关于“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举措不够深入具体”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书记直接上手抓,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落实具体工作。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中层干部会、推进会、调度会等会议8次,总结分析、深入研判、解决问题。二是坚持统筹推进齐发力。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开展重点工作推进安排会议,将重点工作落实到人,科室负责人负责工作推进,主管领导及时跟进,主要领导全面督导。

4.关于“本部门重点工作不够细致,落实有偏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性认识,立足岗位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门重点工作。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效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对各项工作都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坚决杜绝因过后补造应付而导致的文件文号及文字错误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规范文件材料撰写及管理,严肃文风,建立层层把关审核制度,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工作不扎实、被动应付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

6.关于“财务凭证与附件账实不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会计记账科目,明确记账书写要求。二是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和账务处理,并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等工作,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可查。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指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分管负责人同意、经办人签字、主要负责人审批、主管副职签字”的财务报销流程,并进行了专门的传达学习。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支出单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不予报销,对不合规的支出不予记账,避免违规问题发生。

8.关于“执行差旅费标准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差旅费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学习;二是严把报销关,严格城市、乡镇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审批报销,开展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学习。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9.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未有效开展”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二是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会后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

10.关于“未按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并由专人做好记录和影像留存工作。二是规范会议流程,做到会前充分准备,提前进行会议通知。三是规范党员大会记录,确定由党务工作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归档,确保记录真实可查。四是关于缺少党费收缴情况问题,已由党务工作者将缺少的记录补充完整。

11.关于“党员发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按时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二是严格规范进行资料填写,归入档案资料不得进行涂改。三是规范积极分子公示表与发展对象考察预审表的填写。

12.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理清责任边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从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施策、深度治理。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巡察整改攻坚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二)坚持破立并举,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对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深刻反思,既整改面上的问题,又根治“原发病灶”。同时,把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统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三)深化成果运用,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推动统计工作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巩固放大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加快推动统计工作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22405;电子邮箱:jxxtjj415@126.com。

 中共井陉统计局党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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